张春阳律师,经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选任为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,协助检察院进行案件调查和审查,就案件犯罪事实认定发布听证意见。
现山东海金州律师事务所(原胶州市律师事务所)刑事辩护部合伙人,团队成员拥有丰富公检法办案机关工作经验,能深入研究探讨疑难刑事案件。为较多案件争取到(取保候审)不批捕、不起诉、免于刑事处罚等满意结果。
担任多家企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,胶州市“蓝马甲”普法成员,响应胶州市司法局号召,参与胶州市村(居)委会驻村法律顾问工作,助力乡村振兴。
兼具税务师、中级会计师执业资格,注册会计师已通过四门核心科目。对公司法、财务管理、涉税服务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有独到的专业见解。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、取保候审、工伤赔偿、交通事故、债权债务
执业理念:诚恳、耐心、专业
联系电话:13210232928(同微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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